男子两次进入卫生间窥视同租舍友洗澡,行拘5日
- 旅游
- 2025-01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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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更新:2025-01-02 14:16:35
据@深圳南山公安 7月16日通报,2020年7月13日21时许,南山派出所接事主梁某(化名)报警称:在某合租房卫生间内洗浴时,被同租男舍友闯入窥视,向警方求助。接警后,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,将涉事双方带回调查,并通知相关租房公司负责人到所协助调查。
经查,违法行为人陈某亮(男,31岁)未经允许先后两次进入梁某正在洗浴的卫生间内进行窥视,其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隐私。
7月16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南山警方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亮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。
警方提示:侵犯个人隐私属违法行为,市民遇到这种情况,不要害怕,不要退缩,请主动报警寻求警方帮助。